十一长假刚过,恒大地产许家印家族信托“被彻底击穿”的新闻刷屏了朋友圈。许家印的离岸家族信托此番在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实质只是资产冻结与接管的“禁令”——许家印及丁玉梅等根据法院发出的令状,需要以书面文件披露其个人、公司及实际控制的“消极信托”所持有的价值5万港元及以上的资产,并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其任何资产或降低其价值。同时对于这些资产,接管人即恒大集团的“清盘人”有获得查阅相关文件等权限。许家印的家族信托已经处于“被击穿”的途中,但眼下的所谓“判决”绝非信托被判定无效的终点。
香港法院判决执行过程中的“清盘人”角色类似于内地企业破产重组或破产清算中的“破产管理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破产管理人”在法院选定、监督、指导之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根据中国内地现行法律规定,破产管理人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机构担任。恒大集团自2021年爆发债务危机以来,其创始人许家印的“商业版图”逐渐崩塌。回顾恒大地产债务违约至破产清算的历程,香港高等法院于2024年1月颁布清盘令,并任命安迈顾问有限公司的Edward Simon Middleton和黄咏诗律师担任“清盘人”。在试图“击穿”许家印离岸家族信托的同时,媒体报道“清盘人”团队亦同时寻求接管恒大集团“二号人物”夏海钧及其前妻的海外“豪宅”等资产。2025年9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在此番判决中进一步授权“清盘人”接管许家印的资产——裁判文书附件中列明了采取冻结禁令的公司及相关银行账户,并委任高露云律师事务所的Keith Ho担任监督律师。可以预见,随着“清盘人”查清资产状况、核实法律关系,许家印家族通过技术性离婚及家族信托所持有的资产将逐渐现形,但要“彻底击穿”家族信托仍需相当巨量的法律诉讼程序。关于这一点,国内家族财富管理行业的多位律师如杨祥博士、柏高原博士等亦作了较为清醒的评述。
虽然许家印离岸家族信托“彻底击穿”实属误读,但笔者认为许家印信托遭遇禁令、开启“被击穿”的进程对于国内公众、媒体和企业家群体对“家族信托”的祛魅与正心是具有广泛的积极意义的。
自2012“中国家族信托元年”以来,群体性迷思便是:要么简单否定本土家族信托,要么推崇海外家族信托。关于家族信托和家族办公室的认知固然有一个从未知到推广乃至普及的过程。本土家族信托时常被“不明真相”的媒体和群众误认为“与国外不同,没有隔离效果”。另一方面,在家族信托相关从业者和机构群体中也充斥着假大空的吹嘘包装,“挟洋自重”横行,个别从业者靠过气的境外“权威杂志”评奖充当门面。许家印的离岸家族信托如若最终被击穿,那么它将连同此前的俏江南张兰、乐视网贾跃亭等一众案例为离岸信托“祛魅”。海外信托被“击穿”的核心原因并非信托工具本身失效,而是基于一个至关重要的法律原则:信托不能作为欺诈债权人的工具。家族信托的债务隔离是有条件和原则的:反欺诈性转移原则业已成为不同国家和地域信托有效的普世原则。
与“避债”迷思相伴随的另一信托“变形”是控制欲。那些被“击穿”的信托契约具体条款普遍保留过多权力如设立者拥有投资决策权、撤销权、变更受益人权等。如果许家印作为委托人,实际上仍能像控制个人银行账户一样控制信托资产,那么法院未来很可能认定该信托是“消极信托”或“委托人的延伸”。在这种情况下,信托在法律上不具备真正的独立性,其资产被视为委托人的事实资产,因此必须用于清偿委托人的债务。
许家印离岸信托案启发人们对信托的祛魅与正心。无论本土还是离岸,信托有效性均建立在合法、诚信和财务健康早作规划的基础上。当信托被用于非法目的,当资产转移旨在欺诈债权人,再精巧的结构也难逃被穿透的命运。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虽然尚未最终“击穿”许氏家族信托,但它向有家族传承意愿的高净值人群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法律尊重合法信托,同时绝不容忍其被滥用为欺诈工具。这一判决对全球高净值人群的财富规划产生深远影响。随着各国加强反避税、反洗钱及跨境金融监管合作,离岸金融中心的“保密优势”正在逐步削弱。对于高净值人士而言,这意味着未来在进行财富规划时,必须更加谨慎,确保信托架构的合法性和独立性,避免因控制欲过强、控制权昭彰问题导致资产被追索。真正的安全源于合规与诚信,而非复杂奸巧的法律结构。在财富规划中,时机把握至关重要。
《朱子家训》名言:“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资产保护与风险隔离贵在“未雨绸缪”,企业家及各类高净值人士应在财务健康、无潜在纠纷时尽早启动。省思人性,尊重信托结构的独立性是关键。对于高净值人群而言,真正的财富安全不是靠钻法律空子,而是靠光明正大地努力。毕竟,靠机巧得来的财富终究会成为过眼烟云般的“浮财”。
『来源:第一财经』